土方機械 - 安全 - 第12部分:電纜挖掘機的要求
Earth-moving machinery — Safety — Part 12: Requirements for cable excavators
標準號:ISO 20474-12-2017
發(fā)布單位或類別:國際標準化組織(IX-ISO)
發(fā)布日期:2017-07-07
CCS分類:P97 土木、建筑 - 施工機械設備 - 建筑工程施工機械
ICS分類:53.100 材料儲運設備 - 土方機械
標準狀態(tài):現(xiàn)行
本文件給出了ISO 6165中規(guī)定的電纜挖掘機的具體安全要求。它旨在與ISO 20474-1一起使用,該標準規(guī)定了兩個或多個土方機械系列通用的一般安全要求。本文件中給出的具體要求優(yōu)先于ISO 20474-1的一般要求。 本文件涉及在其范圍內(nèi)(見ISO 20474-1:2017,附錄A),當按預期使用或在制造商可合理預見的誤用條件下使用時,與土方機械相關的所有重大危險、危險情況和事件。它規(guī)定了在調試、運行和維護過程中消除或減少相關危險、危險情況或事件所產(chǎn)生的風險的適當技術措施。 如果電纜挖掘機擬與其他設備或附件(如鉆機)以及打樁或起拔和移動設備(如軌道、步行腿、浮筒、船舶設備或固定底盤)結合使用,則僅適用于機器本身。它不處理與此類附加設備或附件相關的特定危險。 本文件不適用于在其發(fā)布日期之前制造的機器。
產(chǎn)品類別:建筑工程施工機械
內(nèi)容摘要:ISO 20474-12:2017給出了ISO 6165中定義的電纜挖掘機的安全要求。它旨在與ISO 20474-1一起使用,其中規(guī)定了兩個或多個土方機械系列通用的一般安全要求。本文檔中給出的具體要求優(yōu)先于ISO 20474-1的一般要求。 ISO 20474-12:2017涉及與其所涉范圍內(nèi)的土方機械有關的所有重大危險,危險情況和事件(見ISO 20474-1:2017,附件A),按照預期或在合理可預見的誤用條件下生產(chǎn)廠家。它規(guī)定了在調試,運行和維護期間消除或減少相關危險,危險情況或事件引起的風險的適當技術措施。 如果電纜挖掘機旨在與其他設備或鉆機附件以及打樁或提取和移動(例如鐵路軌道,步行腿,浮橋,船舶設備或其他設備)結合使用,則該設備本身僅適用于機器本身固定底架)。它不涉及與此類附加設備或附件相關的特定危險。 ISO 20474-12:2017不適用于機器在其出版之日前制造。